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展示大学生的运动风采,发扬团结拼搏、公平公正、文明向上的道德风尚,表扬运动会期间遵守纪律、服从裁判、爱护卫生、积极参加学校工作安排的系(院),特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评比细则
1、运动员入场式队伍新颖,步幅整齐,精神面貌好。(25分)
2、观众按时在规定座区就坐,队形整齐。(15分)
3、观众出勤率高,不擅自离场,不在比赛场内来回走动。(15分)
4、观众文明观看比赛,秩序良好,积极为运动员加油助威。(10分)
5、观众保持座区内卫生干净、整洁。(10分)
6、运动员自觉按比赛规程参加比赛,服从裁判,严禁冒名顶替,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10分)
7、积极向大会投稿,宣传好人好事,视其用稿情况给分。(15分)
二、评选办法
1、以系(院)为参评单位,由学生处、团委负责组织检查组进行评比。
2、检查组每天上下午集中检查一次,并进行不定期抽查。
3、总分排名前四名的系(院)为“体育道德风尚奖”获奖单位。
学生处
201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