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关于评选2005-2006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6-23]  [点击数:]
各系:

根据院政学字[2006]5号文件精神,决定进行我院2005-2006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 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班级。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评选比例为全院班级总数的15%,各系按照评选标准等额推选,具体比例附后。

三、评选标准

参考院政学字[2006]5号文件的有关内容及各系根据专业特色的补充内容进行评选。

四、申报及评选办法

1、评选。评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各系学工组组织各班级对本班学风建设情况进行自评,认为符合条件的向系提出申请。各申报班级对本班学风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提交书面总结及申报材料。

2)各系组织评选。在充分调查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推荐班级,各系推荐申报优良学风班集体的班级数按比例等额上报。

2、被推荐班级填写《唐山师范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评审表》,并提交总结材料。

五、奖励办法

1、被评为院优良学风班集体的班级,学院授予优良学风班集体称号。

2、被评为院优良学风班集体的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毕业生”各增加1人。

六、具体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将其作为学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相关制度,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切实开展优良学风建设。

2、各系要以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为契机,探索学风建设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真正使学风建设落到实处。

3、各系要进一步加强对班级建设的管理,严明学习纪律,规范和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

4、各系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必须认真对照评比条件,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同时,评比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

七、报批时间

2006623下午300前,报送人:刘梦

附件:

1、“优良学风班集体”指标

2、“优良学风班集体”评分标准

3、唐山师范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评审表

 

附件一:

唐山师范学院

20052006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分配指标

 

 

班级数

指标数

社管系

5

1

数学系

19

3

物理系

25

4

化学系

9

1

生物系

11

2

计算系

15

2

中文系

20

3

外语系

18

3

政史系

22

3

教育系

16

2

音乐系

8

1

体育系

15

2

美术系

20

3

晶博学院

18

3

合计

221

33

 

 

 

附件二:唐山师范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评分标准(参考)

 

系:         班级:          班主任:          总分

项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得分

政治思想道德建设 (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10%

1、写入党申请书人数占全班学生总数的比率。

10

10分×写入党申请书率

 

2、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和活动的出勤率。

10

10分×出勤率

 

3、团支部“推优”符合程序,上党课人数、重点培养对象人数比例合理。

10

各学生党支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给予1-10

 

4、坚持团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团日活动。

5

团总支根据各班组织活动的质量给予1-5

 

5、参加团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团日活动的出勤率。

5

5分×出勤率

 

6、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创建比例。

10

10分×创建比例

 

7、积极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有记录、有证明。

10

系学工组根据各班组织活动情况给予1-10

 

8、本班同学团结互助,有帮、带的事迹。

10

团总支根据各班组织活动的质量给予1-10

 

9、参加院、系组织的公益劳动出勤率。

10

10分×出勤率

 

10、积极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无恶意拖欠学费行为。

10

系学工组根据平时考核情况酌情给予1-10

 

11、学生干部按时参加会议,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10

系学工组根据平时考核情况酌情给予1-10

 

学习目的与学习态度 (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10%

1、班级整体奋斗目标与建设规划。

10

有规划且质量较好得10分,有规划但质量一般得5分,没有不得分

 

2、辅修其他专业课的情况。

10

以考试成绩证明为准,有1个得2分,以此类推

 

3、课堂学习情况。

15

由任课教师给予优、良、中、差的评分(各项优、良、中、差的分值分别按15分、12分、9分、6分记)

 

4、完成作业情况。

15

由任课教师给予优、良、中、差的评分(各项优、良、中、差的分值分别按15分、12分、9分、6分记)

 

5、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完成情况。

10

由任课教师给予优、良、中、差的评分(各项优、良、中、差的分值分别按10分、8分、6分、4分记)

 

6、专业技术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情况。

10

以证书为准,每证得1分(最高10分)

 

7、大学英语四、六级过级率

10

10分×过级率

 

8、上自习情况(或自学情况)。

10

由系充分了解情况后酌情评分

 

9、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情况。

10

由系充分了解情况后酌情评分

 

学习纪律 (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10%

1、上课出勤情况。

50

50分×出勤率(由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和任课教师提供考核情况)

 

2、课堂纪律情况。

20

由任课教师给予优、良、中、差的评分(各项优、良、中、差的分值分别按20分、16分、12分、8分记)

 

3、遵守考场纪律情况。

30

班内有违反考场纪律受到开除学籍、留校查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处理的学生,每人次分别给予1086421的扣分

 

学习成绩 (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55%

1、班级一学年的平均成绩。

70

70分×(本班平均成绩/同年级同科目最高分)

 

2、因学习原因降级或退学的情况。

10

有留级或退学的学生不得分

 

3、学生的补考情况。

20

20分×班级补考率(补考人次与班级人数的比例)

 

 

创新能力 (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10%

1、各类学科、科技创新能力(70分)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科技创新方面活动

30

30分×参加率(参加活动人次与班级人数的比例)

 

 

参加活动获奖情况

40

参加级

获奖等级

院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6

8

10

12

 

二等奖

4

6

8

10

 

三等奖

2

4

6

8

 

优秀奖

1

2

4

6

 

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论文

第一作者

8

 

 

第二作者

4

 

实验项目:独立完成并具有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

8

 

注明:重复获奖者不重复得分,以最高者计

 

2、工作创新

(30)

工作机制有创新。

10

各系根据各班开展工作情况酌情给分

 

 

在创建活动中,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上有新突破,有特色。

20

各系根据各班开展工作情况酌情给分

 

文体活动 (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5%

1、组织开展班内各类文体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活动。

20

开展活动且质量较好得20分,开展活动但质量一般得10分,不组织不得分

 

 

2、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文体比赛活动。

50

50分×参加率

 

 

3、参赛获奖情况。

30

     参加级

获奖等级

系级

院级

 

 

团体第一

10

20

 

团体第二

8

15

 

团体第三

5

10

 

个人第一

8

15

 

个人第二

5

10

 

个人第三

3

8

 

注明:重复获奖者不重复得分,以最高者计

 

附加分 (包括加分和减分两项,按10%权重记入总分)

班级制度健全且实施较好得5分,不健全不得分,没有扣5分。

 

 

班级成员在见义勇为、敢于向不良风气作斗争或在抵制各种突发事件过程中表现突出,视具体情况给予510分的加分。

 

 

在社团工作、青年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受学院表彰的团体得10分,个人每人次得3分;受系级表彰的团体得8分,个人每人次得1分。

 

 

对于班级中有在各级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任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为学院的整体育人工作做出贡献的,视具体情况给予l5分的加分,工作表现极差者,视具体情况扣l5分。

 

 

班级同学有违反校纪校规者按下列情况扣分: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扣10分,留校查看扣8分,记过扣5分,严重警告扣3分,警告扣2分,通报批评扣1分。(因学习原因造成留级、补考及考试舞弊受处分者不在此范围内减分。)

 

 

班级学生中有不配合院、系做工作的现象,视具体情况扣 110分。

 

 

 

唐山师范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评审表

                                                    

   

 

 

 

   

 

班主任

 

              

 

系意见

    

                                                             

学校意见

    

                                                             

备注:此表一式二份填写(不得涂改),一份报学生处备案,一份留系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