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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5届优秀毕业生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05-05-26]  [点击数:]
各系(专业):

根据院学工委发〔20056号、〔20057号、〔20058号学生工作通报关于唐山师范学院2005届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安排的文件精神,按照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现作如下调整:

一、以上各类优秀毕业生名单统一于62上报,各类审批表统一于66上报。

二、报送地点由就业指导中心改为学生处,报送人为刘梦。

三、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非师范类专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为以上两类毕业生总人数的10%,具体名额分配附后。

四、专接本毕业生参选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调整为获得一次以上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或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一次以上即可参选。

五、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范围为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0%。因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是唐山市教育局制定,各系应严格按标准评选。

六、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范围为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

附:《唐山师范学院2005届优秀毕业生分配指标》

更正:《学生工作通报》2005-7期中,一、评选条件第一条最后一句“本科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删掉。

学生处

2005.5.26

 

附:

唐山师范学院2005届优秀毕业生分配指标

 

系别(专业)

毕业生总人数

评选名额(10%

中文系

315

32

计算机系

228

23

数学系

234

23

物理系

188

19

外语系

298

30

政史系

346

35

化学系

151

15

生物系

107

11

社管系

55

6

音乐系

140

14

体育系

48

5

美术系

114

11

晶博学院

72

7

承德校区

475

48

合计

2771

279

 

请各系核对人数及名额,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