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 > 正文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成立“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5-19]  [点击数:]
各系:

为了加强大学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维护校园秩序,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帮助青年学生树立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大学生形象,我院决定成立“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同时为了形成完善的管理体制,各系也要成立相应自律部,以便于学院的各项政策、措施及相关规定有效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自律部至少由五名成员组成,同时产生自律部长,其成员纳入系学生干部体系。

二、将本系自律部成员的相关信息(包括系班、姓名、性别、联系电话)于526日前报送学生处。报送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报表式样见附件一。

三、各系要组织好自律部成员对《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见附件二)的学习。

四、各系要在系内开展有关政策及基础文明等规定的教育宣传。

五、学院将分阶段对各系自律部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比。

附件一:自律部成员信息表

附件二: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学生处

                              2005.5.19

 

附件一;

自律部成员信息表

系别:_____(盖章)

班 级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备 注

 

 

 

 

 

 

 

 

 

 

 

 

 

 

 

 

 

 

 

 

 

 

 

 

 

 

 

 

 

 

 

 

 

 

 

 

 

 

 

 

 

 

 

 

 

 

 

 

 

 

 

 

 

 

 

 

 

 

 

 

 

 

 

 

 

 

 

 

 

 

 

 

 

 

 

 

 

 

附件二: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院自律委员会)隶属于学生处,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院自律委员会由各系推荐专业成绩优良、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学生干部组成,以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它以监督在校学生对学校规章制度的执行,维护校园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以及校园安全稳定,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加强学生文明道德建设为专门工作目的,从而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风。

二、组织机构

院自律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督查部、卫生部、宣传部、网络部。

三、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调好院自律委员会各部门的工作,做好文件、资料、财务、信函及内部管理工作。

2、负责院自律委员会各类文件起草,材料打印,通讯报道,稿件整理等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3、做好院自律委员会工作人员值班安排,例会出席情况的考勤工作。

4、做好各类会议的安排和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二)督查部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校风校纪的执行情况,定期对校园、教学楼、图书馆、餐厅、宿舍区等进行违章、违纪现象检查,制止学生不文明行为。

2、协助老师做好包括校园、教学楼、图书馆、餐厅、宿舍区在内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维护校园生活秩序稳定。

3、协助老师做好对学生思想状况的了解及稳定工作。

(三)卫生部工作职责

1、严格、认真、公正地做好校园卫生检查与巡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学生处。

2、加强对学生私拉乱接、乱扔垃圾和乱贴、乱画等破坏校园卫生的违纪行为进行检查和管理,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宣传部工作职责

1、宣传我院关于学生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2、做好在广大学生中开展基础文明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和举办有特色的学生生活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并负责相关活动的前期策划,图案设计和随程宣传工作。

4、积极与广大同学交流、沟通,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各类意见,如实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并积极思考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网络部工作职责

1、负责院自律委员会的网页的建设和维护。

2、负责收集、上传相关信息。

四、工作原则与方式

1、院自律委员会成员要遵循融入、引导、带动的原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院自律委员会成员在进行检查工作时要做到有理、有据、有节,态度诚恳、语言规范。

五、工作考核

1、每学期末,院自律委员会要采取总结——自评——民主评议的方式,对每位成员进行考核。

2、对于民主评议不合格,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成员将被取消院自律委员会成员资格。

3、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并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