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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总第153期)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8]  [点击数:]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工作简报
 
2018—2(总第153期)
 
 党委学工部主办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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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分校:
根据《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度省级评优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29日,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7—2018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选范围
2018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
(3)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5)参评学生必须在2016—2017学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
(1)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4)款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2)参评学生必须在我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2)积极开展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
(3)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全班学生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5)参评班集体必须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4、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的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批准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申报名额为省级三好学生28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8名,省级先进班集体4个。经研究决定,各教学单位、分校省级三好学生名额见附件1;省级优秀学生干部8个,将在各教学单位、分校所推荐的学生干部中产生;省级先进班集体4个,将在各单位推荐的班集体中产生。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省教育厅将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除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外,其班主任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五、程序和要求
1、各教学单位、分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起全面责任。
2、要实行四公开原则,即推荐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为确保质量,要坚持逐级评选的原则。
3、各教学单位、分校要准确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教学单位、分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学校班集体建设。
4、参加评选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个人(集体)填写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册、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册和推荐评审表(评审表一式肆份,必须为A4纸型正反两面打印)后,于2018年3月13日11:00前报学生处,述职评选时间待定,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5、各单位要将拟向学校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的候选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18年3月14日11:00前上报学生处省级三好学生名册和评审表(评审表一式肆份,必须为A4纸型正反两面打印)。
6、凡不按照名册和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字、盖章的,不予评审。
7、学校组建评审委员会,并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评审会。
8、2018年3月19日报校党委审批。
9、2018年3月20日至26日,公示学校审定的推荐名单,有异议者可与学生处联系(联系电话:3863090)。
10、2018年3月28日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
11、各单位要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加强我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学校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不仅要取消评选资格,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
2017-2018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单位
学生总数
省级三好学生分配名额
化学系
1131
2
计算机科学系
1087
1
教育学院
2553
4
经济管理系
1350
2
历史文化与法学系
964
1
美术系
1209
2
社会科学部
636
1
生命科学系
816
1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
1206
2
体育系
537
1
外语系
974
1
物理系
1249
2
音乐系
983
1
中文系
1628
2
资源管理系
1347
2
滦州师范
802
1
玉田师范
147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