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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总第253期)
[发布时间:2006-04-27]  [点击数:]
关于200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分校):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决定继续开展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唐山师范学院2006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本、专科毕业生均按各专业毕业生总数的5%的比例评选,但不能突破总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善于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5%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作风正派,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四)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

(五)大学期间获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院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称号2次(项)以上,或获得过特殊荣誉称号。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评选要求和评选程序

(一)评选优秀毕业生是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此,各系(分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同时要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以评优为契机,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

(二)各系(分校)要在毕业生做好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在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后按比例拟定推荐名单,经各系(分校)学工组审核、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后,填写《唐山师范学院200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516日前报送学生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各系(分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需填写《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格式见附件2),于522日前报送学生处。

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学生,须获得院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附件:1、《唐山师范学院200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分配指标》

2、《唐山师范学院200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1

唐山师范学院200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分配指标

单位名称

毕业生总人数

评选名额(5%

社管系

58

3

数学系

304

15

物理系

340

17

化学系

171

9

生物系

152

8

计算机系

263

13

中文系

392

20

外语系

281

14

政史系

335

17

教育系

184

9

音乐系

170

9

体育系

129

6

美术系

211

11

晶博学院

148

7

初等教育学院

714

36

玉田分校

371

19

滦州分校

405

20

承德校区

636

32

合计

5264

265

注:请各系(分校)核对人数及名额,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

附件2

唐山师范学院___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______系 毕业生人数______

性 别

学 历

综合排名

有无处分

备注:此表一式二份填写(不得涂改),一份报学生处备案,一份留系保存。

辅导员签字: 系领导签字: 系章

附件3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专业名称

在校期间获奖情况

主要事迹

辅导员(班主任)意见:

字:

院系意见:

学校意见:

省教育厅意见:

注:此表一式三份,须用黑色墨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关于2006届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分校):

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实践,开拓创新,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我院决定继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唐山师范学院2006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本、专科毕业生均按各专业毕业生总数的10%的比例评选,但不能突破总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良,有较强的法律法规意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5%

(三)身心健康,体育成绩达标。

(四)大学期间获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团干部”、院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称号2次(项)以上,或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1次以上(专接本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过以上奖项、称号1次以上即可参选)。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五)有突出的科技成果,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或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者优先。

(六)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成绩为良好以上。

四、评选要求和评选程序

同《关于200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内容。

附件:1、《唐山师范学院2006届优秀毕业生分配指标》

2、《唐山师范学院2006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3、《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1

唐山师范学院2006届优秀毕业生分配指标

单位名称

毕业生总人数

评选名额(10%

社管系

58

6

数学系

304

30

物理系

340

34

化学系

171

17

生物系

152

15

计算机系

263

26

中文系

392

39

外语系

281

28

政史系

335

34

教育系

184

18

音乐系

169

17

体育系

127

13

美术系

211

21

晶博学院

148

15

承德校区

636

64

合计

3774

377

注:请各系(分校)核对人数及名额,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

附件2

唐山师范学院___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______系 毕业生人数______

综合排名

有无处分

备注:此表一式二份填写(不得涂改),一份报学生处备案,一份留系保存。

辅导员签字: 系领导签字: 系章

附件3

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专业名称

班级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在 校 期 间 获 奖 情 况

班委会意见:

辅导员意见:

字:

系意见:

学院意见:

注:此表一式一份,须用黑色墨水笔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