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5(总第277期)
院学工委主办 2007年10月1日
关于在全校学生中开展
“迎评学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有关部门、各系:
10月15日至19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将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评估。为了进一步在全校学生中营造“人人关心评估、人人参与评估、人人为评估作贡献”的良好氛围,使负责教育、管理和服务学生的各部门、各系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扎实工作。根据2007—13(总第275期)学生工作通报中《唐山师范学院学风建设活动计划》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迎评学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 禾
副组长:李炳焕 田武元 赵立新
成 员:孟祥昕 张志伟 各系党总支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处,孟祥昕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学生“迎评学风建设”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做好学生迎接评估的战前动员工作,大力宣传评建工作意义,向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布置评建工作具体任务(10月1日—2日)
1、学校召开各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动员、培训大会(各系、保卫处、后勤处、团委负责人参加)。(学生处)
2、各系以年级为单位,召开全体学生动员、培训大会(系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参加)。(各系)
(二)进一步组织好学生“迎评学风建设”的各项具体活动,营造浓厚的评建创优氛围,树立优良的校风学风(10月1日—3日各单位落实工作并自查,10月3日—13日学校组织检查)
1、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作用,组织社团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评建创优氛围。(团委)
2、组织好开展“清洁家园”的宿舍卫生活动及“星级宿舍”创建活动,并协调督促各系整治“脏、乱、差”宿舍。(后勤处、各系)
3、学生处牵头,各单位配合,开展“五要、五不要”及“校园十字文明用语”活动,整治学生不文明行为,重点放在整治校园内男女交往不得体及乱贴乱丢现象。团委要利用广播站广泛宣传。(学生处、保卫处、团委)
4、学生处牵头,各单位配合,开展“校园文明行为承诺”活动,针对学生不文明行为,组织全校学生签署《校园文明行为承诺书》并以此促进学生自律意识的提高。(学生处)
5、校自律委员会开展“告别陋习,争当文明先行者”的签名活动,使广大学生提高自律意识,争当文明大学生。(学生处、校自律委员会)
6、检查督促学生“四按时”:按时起床、按时上课(上午第一节课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下午第一节课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按时自习、按时就寝。“三遵守”:遵守课堂纪律(杜绝迟到、早退、接打手机、收发短信、睡觉等现象)、遵守公共秩序(杜绝男女不文明交往、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吸烟、打饭拥挤、在教室吃饭或其他零食、进出校门不下车等现象)、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杜绝夜不归宿现象)。(学生处、后勤处、各系)
7、学生处牵头,各单位配合,组织学习《大学生一日行为规范》,并以《规范》为标准,规范学生校园内行为。(学生处、各系)
8、组织好学生的晨练活动,以及下午的课外体育锻炼与体育项目比赛活动。(团委、体育系)
9、各系要重点整治旷课、通宵上网等违纪现象。(各系、学生处)
10、各单位学生工作干部要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以及评建知识的准备,检查住宿纪律、卫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评估前走访一遍)、教室(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学生行为。(各系)
(三)进一步安排好学生参与评建工作环节的模拟演练,检查各系与学生的快速反应能力
1、组织好学生座谈会、个别学生访谈、四项技能测试的各环节的模拟演练。(学生处、各系)
2、组织学生进行专家听课时主动让座、集体欢迎;教学区、生活区主动向专家问好等过程的模拟演练。(学生处、各系)
3、各系要建立联络到每一位学生的快速联系渠道,保持信息通畅(杜绝技能测试、座谈会迟到现象)。(各系)
(四)各管理服务部门要切实做好学生服务工作,排查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隐患,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
1、10月14日前学生处、各系学生工作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李炳焕)
2、学生处牵头,从10月1日开始安排系副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李炳焕)
3、后勤处负责食堂的整洁卫生、食堂员工的服务态度、就餐学生的打饭及就餐秩序。后勤处负责检查。(赵立新)
4、保卫处要加强校园治安巡查,对于校园内的乱摆摊设点、乱张贴、乱推销行为要严肃处理,整治车辆超速行驶,加强晚间巡逻,确保校园安全有序。(田武元)
三、 几点要求
(一)全校学生工作干部要深入学生寝室、学生食堂,听取学生意见,与学生交心,密切师生关系。辅导员、系团总支书记、系副书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保持电话畅通。
(二)学生管理、服务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和为了一切学生”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服务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三)要广开言路,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呼声,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对于能解决和可以回复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和回复,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做出诚恳的解释。
(四)专家组在校期间,要求学生在公共场合举止文明、衣着得体、礼貌待人。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骨干作用。
(五)各有关部门、各系的负责人,要及时召开会议,认真落实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附:
1、唐山师范学院校园文明检查安排一览表
2、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园文明行为承诺书
3、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十字文明用语
4、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行为“五要、五不要”
5、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四按时”、“三遵守”
6、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一日行为规范
附1:
唐山师范学院校园文明检查安排一览表
检查区域
系别 |
教学区 |
宿舍区 |
食堂 |
公共
场所 |
一层 |
二层 |
政史系 |
本系负责的教室,检查时间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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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学生宿舍, 检查时间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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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上午11:00至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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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上下午各检查一次,重点放在学生课余时间 |
教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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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上午11:00至12:00 |
体育系 |
10月2日上午11:00至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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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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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上午11:00至12:00 |
外语系 |
10月3日上午11:00至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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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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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上午11:00至12:00 |
美术系 |
10月4日上午11:00至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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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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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上午11:00至12:00 |
物理系 |
10月5日上午11:00至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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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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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上午11:00至12:00 |
生命科学系 |
10月6日上午11:00至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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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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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上午11:00至12:00 |
计算机科学系 |
10月7日上午11:00至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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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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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上午11:00至12:00 |
晶博国际学院 |
10月7日上午11:00至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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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检查时间:2007年10月1日-10月7日;
2、请各系学工组人员到指定区域检查与监督;
3、公共场所主要区域:
体育场周边及篮球场由政史系、教育系、资源管理系、体育系负责检查;
宿舍区由中文系、数学与信息科学系负责检查;
花园由外语系、经济管理系负责检查;
主楼南侧及实验楼周边由物理系、化学系、生命科学系、计算机科学系负责检查;
艺术楼周边由音乐系、美术系负责检查;
晶博国际学院教学楼由晶博国际学院负责检查。
附2: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园文明行为承诺书
本人承诺:
一、爱国守法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热爱祖国,奏唱国歌时要庄严,升国旗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3、遵纪守法,不酗酒、不赌博、不闹事、不打架斗殴;
4、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自觉抵制邪教;
5、见义勇为,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二、明礼诚信
1、讲文明、有礼貌、尊重他人,不讲脏话、粗话,不在教室、寝室、 图书馆、教学区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2、讲究仪表、穿戴整洁,不留怪发,不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学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
3、遵守公共场所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4、履约践诺,诚实守信,培养健康人格。
三、团结友善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友爱互助,不拉帮结伙,不欺骗他人;
2、男女同学文明交往,公共场合行为得体,杜绝有损大学生形象和公共道德的行为;
3、不在寝室留宿异性,不打骚扰电话;
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寝室整洁。
四、勤俭自强
1、爱护公物,不在黑板、课桌、墙壁乱涂乱画、踩脚印,不翻跃墙头;
2、爱惜粮食,节约水电,珍惜资源,不铺张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3、维护环境,不乱踩草坪,不攀摘花木,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自尊自爱、自强不息,自觉抵制黄、赌、毒的侵害;不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等不利于身心健康的书刊,不唱不健康的歌曲;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浏览反动、黄色网站。
五、敬业奉献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浪费时间,不迟到、早退、旷课,不抄袭作业,不考试舞弊;
2、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上课、自习、开会时自觉关闭通信工具;
3、自觉履行值日义务,主动为他人服务;
4、见义勇为、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承诺人签字:____
年 月 日
附3: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十字文明用语:
“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附4: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行为“五要、五不要”:
见老师要打招呼、就餐要排队、便后要冲水、要爱护花草绿地、
要按时归宿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吸烟、不破坏公物、不跳墙
附5: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四按时”、“三遵守”:
四按时:按时起床
按时上课(上午第一节课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下午第一
节课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
按时自习
按时就寝
三遵守:遵守课堂纪律(杜绝迟到、早退、接打手机、收发短信、睡
觉等现象)
遵守公共秩序(杜绝男女不文明交往、随地吐痰、公共场所
吸烟、打饭拥挤、在教室吃饭或其他零食、
进出校门不下车等现象)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杜绝夜不归宿现象)
附6: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一日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搞好校风、学风建设,使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出社会满意的合格大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管理和教育的依据,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从事其他活动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政治思想品德
第三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
第四条 维护国家荣誉,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第五条 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第六条 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不提倡组织参与“同乡会”等小团体活动。
第七条 热爱劳动,勤劳肯干。参加劳动时,不怕脏,不怕累,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教室、学生公寓等场所的值日工作;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自觉养成吃苦耐劳的好习惯。对待工作,勇于奉献,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
第八条 珍惜劳动成果,生活俭朴。爱惜粮食,节约水电,不攀比,不摆阔气,不乱花钱,不向家长提出不合理的生活要求,合理使用学校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
第九条 遵守社会公德,谦恭礼让,尊敬师长,体贴父母,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第十条 维护公共秩序。就餐、购物、购票等,主动排队,不得拥挤;参加集会、观看演出、比赛等,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事,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
第十一条 爱护公共财物。爱惜学校教学科研设备、图书资料及各种公共设施,不乱涂抹、乱刻划。借物按时归还,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 团结同学,树立正气。同学间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主动帮扶贫困同学;对同学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不在公共场合有意或无意贬低他人;正确处理同学间矛盾纠纷。
第十三条 惜时守信,言行一致,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利诱,不失人格。
第十四条 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虚心接受他人的正确批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说话办事力求有理有据,不制造和传播有损他人利益和人格的流言。
第十五条 上网浏览,情趣健康。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看淫秽、色情、迷信的书刊、网站等,不沉迷于游戏,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获取健康有益的信息。
第十六条 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充分展示新时期大学生的新形象,努力把自己培养成经得起社会挑选的新型大学生。
第三章 学习生活纪律
第十七条 按时作息。按规定时间起床、晨练、就餐、上课、自习和参加课外活动,不在休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的各类活动。
第十八条 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课间文明休息,不追逐打闹;课余,进行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自觉保持教学和学习场所的安静。
第十九条 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生病有事提前请假;遵守课堂纪律,不妨碍教师授课和其他同学听课。
第二十条 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服从考试规定和安排,诚实应考,不舞弊。
第二十一条 遵守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保持室内整洁,遵守作息时间,文明就寝,自觉维护生活秩序,不在学生公寓起哄、摔物或大喊怪叫。
第二十二条 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不以任何理由顶撞、威胁、刁难学校管理人员,妨碍其正常开展工作,更不准辱骂、殴打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 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尊重异性,异性交往要做到自尊、自重、自爱,交往得体。在校内公共场所,禁止异性间勾肩搭臂等不得体的行为。周一至周五不得在校内公共场所从事棋、牌类娱乐活动。不到营业性场所从事有伤风化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生活态度健康积极向上。遇烦恼、无法理解、想不通的事情主动向老师、知心朋友或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倾诉、交流,获取帮助,做心理素质好、人格健全的人。
第四章 服饰礼仪举止
第二十五条 着装文明得体,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禁止身着超短裤、超短裙、背心、拖鞋进入教室、图书馆、办公室等学习和工作场所。
第二十六条 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仪容整洁,不留怪发;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泼污水,不乱倒垃圾,不在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会场等公共场所吸烟、吃零食。
第二十七条 语言文明,说话不夹带粗俗字词,使用礼貌用语。
第二十八条 举止文明,不打架斗殴、不赌博酗酒。
第二十九条 学生进入办公室、教师活动场所,先敲门或喊“报告”;室内无人或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第三十条 遵从交往礼仪。在宿舍,有老师进入或宾客来访时,以礼相待,起立相迎,热情招呼,问候让座;路遇老师,主动问好、致意;乘电梯及乘车时,应礼让老师先行;参加集会等集体活动时,如有老师和来宾到场,起立并鼓掌致意,散场时,让老师和来宾先行退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