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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通报2007—15(总第277期)
[发布时间:2007-10-05]  [点击数:]
200715(总第277期)

院学工委主办 2007101

关于在全校学生中开展

“迎评学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有关部门、各系:

101519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将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评估。为了进一步在全校学生中营造“人人关心评估、人人参与评估、人人为评估作贡献”的良好氛围,使负责教育、管理和服务学生的各部门、各系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扎实工作。根据200713(总第275期)学生工作通报中《唐山师范学院学风建设活动计划》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迎评学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郑

副组长:李炳焕 田武元 赵立新

员:孟祥昕 张志伟 各系党总支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处,孟祥昕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学生“迎评学风建设”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做好学生迎接评估的战前动员工作,大力宣传评建工作意义,向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布置评建工作具体任务(101­­2日)

1、学校召开各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动员、培训大会(各系、保卫处、后勤处、团委负责人参加)。(学生处)

2、各系以年级为单位,召开全体学生动员、培训大会(系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参加)。(各系)

(二)进一步组织好学生“迎评学风建设”的各项具体活动,营造浓厚的评建创优氛围,树立优良的校风学风(101­­3日各单位落实工作并自查,103­­13日学校组织检查)

1、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作用,组织社团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评建创优氛围。(团委)

2、组织好开展“清洁家园”的宿舍卫生活动及“星级宿舍”创建活动,并协调督促各系整治“脏、乱、差”宿舍。(后勤处、各系)

3、学生处牵头,各单位配合,开展“五要、五不要”及“校园十字文明用语”活动,整治学生不文明行为,重点放在整治校园内男女交往不得体及乱贴乱丢现象。团委要利用广播站广泛宣传。(学生处、保卫处、团委)

4、学生处牵头,各单位配合,开展“校园文明行为承诺”活动,针对学生不文明行为,组织全校学生签署《校园文明行为承诺书》并以此促进学生自律意识的提高。(学生处)

5、校自律委员会开展“告别陋习,争当文明先行者”的签名活动,使广大学生提高自律意识,争当文明大学生。(学生处、校自律委员会)

6检查督促学生“四按时”:按时起床、按时上课(上午第一节课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下午第一节课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按时自习、按时就寝。“三遵守”:遵守课堂纪律(杜绝迟到、早退、接打手机、收发短信、睡觉等现象)、遵守公共秩序(杜绝男女不文明交往、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吸烟、打饭拥挤、在教室吃饭或其他零食、进出校门不下车等现象)、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杜绝夜不归宿现象)。(学生处、后勤处、各系

7、学生处牵头,各单位配合,组织学习《大学生一日行为规范》,并以《规范》为标准,规范学生校园内行为。(学生处、各系

8组织好学生的晨练活动,以及下午的课外体育锻炼与体育项目比赛活动。(团委、体育系)

9、各系要重点整治旷课、通宵上网等违纪现象。(各系、学生处)

10、各单位学生工作干部要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以及评建知识的准备,检查住宿纪律、卫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评估前走访一遍)、教室(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学生行为。(各系)

(三)进一步安排好学生参与评建工作环节的模拟演练,检查各系与学生的快速反应能力

1、组织好学生座谈会、个别学生访谈、四项技能测试的各环节的模拟演练。(学生处、各系)

2组织学生进行专家听课时主动让座、集体欢迎;教学区、生活区主动向专家问好等过程的模拟演练。(学生处、各系)

3、各系要建立联络到每一位学生的快速联系渠道,保持信息通畅(杜绝技能测试、座谈会迟到现象)。(各系)

(四)各管理服务部门要切实做好学生服务工作,排查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隐患,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

11014前学生处、各系学生工作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李炳焕)

2、学生处牵头,从101开始安排系副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李炳焕)

3、后勤处负责食堂的整洁卫生、食堂员工的服务态度、就餐学生的打饭及就餐秩序。后勤处负责检查。(赵立新)

4、保卫处要加强校园治安巡查,对于校园内的乱摆摊设点、乱张贴、乱推销行为要严肃处理,整治车辆超速行驶,加强晚间巡逻,确保校园安全有序。(田武元)

三、 几点要求

(一)全校学生工作干部要深入学生寝室、学生食堂,听取学生意见,与学生交心,密切师生关系。辅导员、系团总支书记、系副书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保持电话畅通。

(二)学生管理、服务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和为了一切学生”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服务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三)要广开言路,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呼声,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对于能解决和可以回复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和回复,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做出诚恳的解释。

(四)专家组在校期间,要求学生在公共场合举止文明、衣着得体、礼貌待人。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骨干作用。

(五)各有关部门、各系的负责人,要及时召开会议,认真落实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附:

1、唐山师范学院校园文明检查安排一览表

2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园文明行为承诺书

3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十字文明用语

4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行为“五要、五不要”

5、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四按时”、“三遵守”

6、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一日行为规范

1

唐山师范学院校园文明检查安排一览表

检查区域

系别

教学区

宿舍区

食堂

公共

场所

一层

二层

政史系

本系负责的教室,检查时间自定

本系学生宿舍, 检查时间自定

101上午11001200

 

检查时间

上下午各检查一次,重点放在学生课余时间

教育系

 

101上午11001200

体育系

102上午11001200

 

中文系

 

102上午11001200

外语系

103上午11001200

 

音乐系

 

103上午11001200

美术系

104上午11001200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

 

104上午11001200

物理系

105上午11001200

 

化学系

 

105上午11001200

生命科学系

106上午11001200

 

资源管理系

 

106上午11001200

计算机科学系

107上午11001200

 

经济管理系

 

107上午11001200

晶博国际学院

107上午11001200

 

备注: 1、检查时间:2007101107

2、请各系学工组人员到指定区域检查与监督;

3、公共场所主要区域:

体育场周边及篮球场由政史系、教育系、资源管理系、体育系负责检查;

宿舍区由中文系、数学与信息科学系负责检查;

花园由外语系、经济管理系负责检查;

主楼南侧及实验楼周边由物理系、化学系、生命科学系、计算机科学系负责检查;

艺术楼周边由音乐系、美术系负责检查;

晶博国际学院教学楼由晶博国际学院负责检查。

2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园文明行为承诺书

本人承诺:

一、爱国守法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热爱祖国,奏唱国歌时要庄严,升国旗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3、遵纪守法,不酗酒、不赌博、不闹事、不打架斗殴;

4、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自觉抵制邪教;

5、见义勇为,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二、明礼诚信

1、讲文明、有礼貌、尊重他人,不讲脏话、粗话,不在教室、寝室、 图书馆、教学区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2、讲究仪表、穿戴整洁,不留怪发,不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学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

3、遵守公共场所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4、履约践诺,诚实守信,培养健康人格。

三、团结友善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友爱互助,不拉帮结伙,不欺骗他人;

2、男女同学文明交往,公共场合行为得体,杜绝有损大学生形象和公共道德的行为;

3、不在寝室留宿异性,不打骚扰电话;

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寝室整洁。

四、勤俭自强

1、爱护公物,不在黑板、课桌、墙壁乱涂乱画、踩脚印,不翻跃墙头;

2、爱惜粮食,节约水电,珍惜资源,不铺张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3、维护环境,不乱踩草坪,不攀摘花木,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自尊自爱、自强不息,自觉抵制黄、赌、毒的侵害;不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等不利于身心健康的书刊,不唱不健康的歌曲;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浏览反动、黄色网站。

五、敬业奉献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浪费时间,不迟到、早退、旷课,不抄袭作业,不考试舞弊;

2、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上课、自习、开会时自觉关闭通信工具;

3、自觉履行值日义务,主动为他人服务;

4、见义勇为、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承诺人签字:____

3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十字文明用语:

“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4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行为“五要、五不要”:

见老师要打招呼、就餐要排队、便后要冲水、要爱护花草绿地、

要按时归宿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吸烟、不破坏公物、不跳墙

5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四按时”、“三遵守”:

四按时:按时起床

按时上课(上午第一节课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下午第一

节课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

按时自习

按时就寝

三遵守:遵守课堂纪律(杜绝迟到、早退、接打手机、收发短信、睡

觉等现象)

遵守公共秩序(杜绝男女不文明交往、随地吐痰、公共场所

吸烟、打饭拥挤、在教室吃饭或其他零食、

进出校门不下车等现象)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杜绝夜不归宿现象)

6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一日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搞好校风、学风建设,使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出社会满意的合格大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管理和教育的依据,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从事其他活动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政治思想品德

第三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

第四条 维护国家荣誉,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第五条 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第六条 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不提倡组织参与“同乡会”等小团体活动。

第七条 热爱劳动,勤劳肯干。参加劳动时,不怕脏,不怕累,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教室、学生公寓等场所的值日工作;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自觉养成吃苦耐劳的好习惯。对待工作,勇于奉献,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

第八条 珍惜劳动成果,生活俭朴。爱惜粮食,节约水电,不攀比,不摆阔气,不乱花钱,不向家长提出不合理的生活要求,合理使用学校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

第九条 遵守社会公德,谦恭礼让,尊敬师长,体贴父母,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第十条 维护公共秩序。就餐、购物、购票等,主动排队,不得拥挤;参加集会、观看演出、比赛等,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事,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

第十一条 爱护公共财物。爱惜学校教学科研设备、图书资料及各种公共设施,不乱涂抹、乱刻划。借物按时归还,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 团结同学,树立正气。同学间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主动帮扶贫困同学;对同学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不在公共场合有意或无意贬低他人;正确处理同学间矛盾纠纷。

第十三条 惜时守信,言行一致,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利诱,不失人格。

第十四条 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虚心接受他人的正确批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说话办事力求有理有据,不制造和传播有损他人利益和人格的流言。

第十五条 上网浏览,情趣健康。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看淫秽、色情、迷信的书刊、网站等,不沉迷于游戏,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获取健康有益的信息。

第十六条 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充分展示新时期大学生的新形象,努力把自己培养成经得起社会挑选的新型大学生。

第三章 学习生活纪律

第十七条 按时作息。按规定时间起床、晨练、就餐、上课、自习和参加课外活动,不在休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的各类活动。

第十八条 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课间文明休息,不追逐打闹;课余,进行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自觉保持教学和学习场所的安静。

第十九条 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生病有事提前请假;遵守课堂纪律,不妨碍教师授课和其他同学听课。

第二十条 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服从考试规定和安排,诚实应考,不舞弊。

第二十一条 遵守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保持室内整洁,遵守作息时间,文明就寝,自觉维护生活秩序,不在学生公寓起哄、摔物或大喊怪叫。

第二十二条 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不以任何理由顶撞、威胁、刁难学校管理人员,妨碍其正常开展工作,更不准辱骂、殴打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 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尊重异性,异性交往要做到自尊、自重、自爱,交往得体。在校内公共场所,禁止异性间勾肩搭臂等不得体的行为。周一至周五不得在校内公共场所从事棋、牌类娱乐活动。不到营业性场所从事有伤风化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生活态度健康积极向上。遇烦恼、无法理解、想不通的事情主动老师、知心朋友或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倾诉、交流,获取帮助,做心理素质好、人格健全的人。

第四章 服饰礼仪举止

第二十五条 着装文明得体,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禁止身着超短裤、超短裙、背心、拖鞋进入教室、图书馆、办公室等学习和工作场所。

第二十六条 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仪容整洁,不留怪发;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泼污水,不乱倒垃圾,不在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会场等公共场所吸烟、吃零食。

第二十七条 语言文明,说话不夹带粗俗字词,使用礼貌用语。

第二十八条 举止文明,不打架斗殴、不赌博酗酒。

第二十九条 学生进入办公室、教师活动场所,先敲门或喊“报告”;室内无人或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第三十条 遵从交往礼仪。在宿舍,有老师进入或宾客来访时,以礼相待,起立相迎,热情招呼,问候让座;路遇老师,主动问好、致意;乘电梯及乘车时,应礼让老师先行;参加集会等集体活动时,如有老师和来宾到场,起立并鼓掌致意,散场时,让老师和来宾先行退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