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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总第68期)关于唐山师范学院2013年暑期辅导员培训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3-10-30]  [点击数:]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工作简报

201311(总第68期)


党委学工部主办 2013年8月26


1、唐山师范学院2013年暑期辅导员培训工作安排

2、唐山师范学院关于2013级新生床上用品的发放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提高辅导员的职业素质和能力,优化学生工作队伍,更好的发挥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主力军作用,根据学校安排,决定开展2013年暑期辅导员集中培训班,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系书记、副书记、全体辅导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集中培训,使全体辅导员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工作的要求和职责;学习如何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学习基础心理学知识,开展党团组织活动,抓好学生宿舍的管理,应对常见心理危机等方面工作,以便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提升我校学生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促进我校快速、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培训要求及说明

    1.本次辅导员培训是学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次比较系统和全面的综合培训。因此,要求各系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这次辅导员培训。

    2.全体辅导员要克服一切困难,认真完成本次培训任务。原则上不允许培训对象请假。

    3.培训期间,严格考勤制度和学习纪律,严禁迟到、早退等现象。

    4.全体辅导员要严肃、认真、创造性地完成培训任务,及时总结经验,撰写体会、心得,并于 9811点前交于学生处。

附:唐山师范学院2013年暑期辅导员培训课程安排表

唐山师范学院

2013年暑期辅导员培训课程安排表

 

主讲人

 

8 27

80011:00

辅导员工作那些事

蔡杭州

音乐楼

报告厅

11:101130

汇总各系拓展训练人员名单、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14:0015:00

学生工作的实践与体会

范永胜

15:1017:30

相关部分布置新学期工作

相关处室

负责人

8 28

07:0019:00

拓展训练

孟祥昕

秦皇岛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2013级新生床上用品发放规定的通知

各系(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08]168号)有关要求,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了2013年全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工作,根据往年我校新生用品采购与发放实际情况,为切实保护学生利益,维护学校的声誉,学生处特制定2013年新生用品发放规定: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床上用品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杜彩芹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孟祥昕、张民、贺彩英、徐铁红、郭文利及各系学工组负责人组成。

二、新生床上用品采购范围和适用对象

(一)采购范围

床上用品:棉被褥、配套床上用品(四件套)、枕芯、床垫(不含棕床垫)、毛毯、枕巾(2条)、毛巾被、蚊帐。

(二)适用对象

2013年新入学专接本和2013年新入学本专科学生。

三、选购与发放要求

(一)选购要求

床上用品中配套床上用品(四件套)和枕巾(2条)为必须采购,其余为学生根据需求选购。

(二)发放要求

为了防止不法商贩混入校园,影响我校新生报到秩序,同时也为了保护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在发放环节,做如下要求:

1、财务处通过数字迎新系统注明学生必购和选购物品的单价,由学生决定是否选购学校统一招标物品,选定后可网上随学费一并缴纳。

2、学生报到时,已缴费学生凭借盖有学生处公章的领取凭证去指定地点领取新生床上用品,并且不得因任何原因退款。

3、学生报到时,在报到登记后由各系服务人员带领,到学生处指定地点进行购买。地点均为体育馆西门。

4、通过新生录取通知书、校园大门口张贴宣传告示和利用校园广播等方式告知学生,我校学生处是唯一负责学生用品采购与发放单位,如学生在校外或校内遇到有人向其推销相关物品,要及时向校方举报,如私下购买非学生处统一发放的任何物品,发生任何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学生处是唯一负责学生用品采购与发放单位,校内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推荐、销售学生用品。

(二)各系要认真做好学生和本系教师的工作,教育学生和本系教师不参与、不贩卖新生床上用品,如果发现有学生或教师参与或直接进行新生床上用品的买卖,损害了学生的利益,影响了学校的信誉,校方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重者交由执法或公安部门处理。

(三)各方协调配合,学生处负责协调新生用品存放、发放与销售地点,并组织人员进行发放与销售工作。保卫处负责清除校内不法商贩的推销活动;团委负责校内的广播告知事宜;各系学生工作副书记要加强本系学工队伍管理,严把新生入学时间点的教育引导工作,做到不介绍买卖、不强制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