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留学生住宿管理规定(试行)
一 入住、作息、出入
1、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留学生入住。
2、留学生每人配钥匙一把,钥匙不得转借给非本室人员。
3、学生宿舍在冬季22:30(夏季23:00)关闭宿舍大门;冬季23:00(夏季23:30)熄灯就寝;早上6:00开灯开门。出入宿舍应出示相关证件,非本校(楼)人员进出,需说明情况,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登记,方可出入。
二 公物设备管理
宿舍楼和宿舍内配备的各种公物宿舍管理中心要建账立卡,留学生要熟知并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更换、拆卸或搬出寝室,如有故障或自然损坏,应及时向本楼管理人员报修,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故意造成的门、窗、玻璃损坏等,应照价赔偿。如因本室人员无法确认或无人承担责任的,由该室所有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三 安全管理
1、学生宿舍实行昼夜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留学生进出应自觉接受门卫管理。门卫和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出留学生宿舍的人员进行检查和询问。
2、留学生宿舍严禁留客住宿。来访人员凭本人证件经门卫值班室登记,按规定时间会客。
3、留学生自入住宿舍领取钥匙后,有使用钥匙的权利和保管钥匙的义务,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调换门锁和钥匙。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导致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4、留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入宿舍楼,应在宿舍楼门卫值班室登记,并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如有疑问宿舍楼门卫有权扣留可疑物品。
4、留学生宿舍内严禁酗酒、吸烟、赌博;不得进行非法传销和传教、封建迷信等活动;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杂物、乱扔酒瓶;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和蜡烛等明火器具;严禁以任何方式在宿舍内做饭;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危险物品进入留学生宿舍;严禁将宠物带入留学生宿舍;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以免砸伤他人。
5、留学生个人贵重物品和现金要妥善保管,宿舍内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应立即报告,要时刻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房间内发生任何案件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
6、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拆卸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指示牌, 留学生宿舍内如发生停电或其它突发事件,应自觉维护秩序,服从统一指挥,确保人身安全。
四 水电管理
1、要树立节水、节电意识,做到用水后随手关闭水龙头,离开宿舍时关闭电源开关。发现漏水、漏电现象及时向本楼管理人员反映。
2、严禁违章用电,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或私自拆卸电表。严禁留学生在宿舍区内用热的快、电炉、电熨斗、电吹风、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毯、电热杯等电热器具,严禁在电线上晾晒、悬挂衣物。
五 卫生管理
1、留学生应自觉维护楼道、走廊等公共卫生,不得乱扔纸屑、果皮和随地吐痰;严禁乱倒垃圾、泼水或向窗外乱抛杂物。严禁向便池内丢弃易堵杂物。
2、留学生宿舍卫生每要日清扫,垃圾要倒入指定位置,保持室内整洁。
3、个人物品要按规定放置整齐,坚持起床后立即叠被,整理床铺,保持床上物品整洁。不准在宿舍墙壁上和公用设施上乱涂乱写、乱刻画。
六 纪律要求
留学生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违纪事件发生,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有违法行为,由学校保卫部门进行相关处理。
唐山师范学院宿舍公共设施损坏赔偿制度(试行)
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和设施的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寿命,减少人为损坏造成的资产流失,更好地为住宿学生服务,同时教育广大学生自觉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依据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提供给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的公共物品和设施,均属学校资产,因学生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严重损坏的,需按规定赔偿。
二、属于自然损坏的宿舍物品,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免费修理,属于学生人为损坏的物品,实行按折旧价赔偿,属于学生恶意破坏的物品,除按价赔偿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学生不得破坏宿舍楼内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灯、紧急出口指示牌等),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还将按照相关处罚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学生宿舍门、窗、玻璃、门锁及线路、用电装置等为宿舍公用设施、设备。如需维修,由宿舍长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维修登记手续,由管理员通知有关部门维修。如属人为损坏须先赔偿后再维修。谁丢失、损坏,谁负责赔偿。如无法查明个人责任,则由本宿舍学生共同承担。人为损坏的维修要收取相应的材料费。
五、严禁使用除台灯、充电器、剃须刀等以外的违禁电器,如若因此造成断电,由使用者本人到宿舍值班室对断电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上缴违禁电器。学院将对违纪者按照校规校纪给予严肃处理。
六、学生毕业离校时,需持离校手续单到宿管部门核实住宿期间公物损坏、赔偿情况,未缴清公物损坏赔偿金的,不予核准离校手续,不予发放毕业证。
七、对损坏公物行为的收费与处罚,必须坚持以教育为目的收费管理原则。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由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负责。
附:学生宿舍公共设施及物品损坏的赔偿明细
学生处
2014
年5
月12
日
学生宿舍公共设施及物品损坏的赔偿明细
设施及物品名称 |
价格(元) |
寝室门 |
1000 |
寝室窗户玻璃 |
7 |
寝室床 |
800 |
寝室铁皮柜 |
600 |
寝室书橱 |
500 |
寝室学习用椅 |
45 |
寝室公共电话 |
50 |
寝室条形灯(36w) |
8 |
寝室门锁(暗锁) |
40 |
寝室窗帘 |
60 |
寝室屋内阳台玻璃 |
50 |
寝室内双开开关 |
12 |
寝室窗帘 |
80 |
寝室钥匙 |
3 |
阳台门把手 |
6 |
塑钢阳台玻璃 |
150-200 |
调制解调器(猫) |
360 |
锁体 |
15 |
锁芯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