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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学工部(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9-18]  [点击数:]
唐山师范学院学工部(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学院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以人为本,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密切联系学生,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修改、完善我院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纪律处分。

4.对在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负责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的评选和审核工作。  

5.积极做好济困助学工作。通过评选发放“困难补助”、“助学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展勤工俭学等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帮助。

6.加强学生工作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团干部、辅导员培训和工作交流,对各系学生工作和辅导员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

7.加强团委、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建设,积极开展推优入党和大学生素质拓展教育活动,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大学生全面学习成才。  

8.和学院相关部门一起组织开展新生报到、入学教育和毕业典礼,组织开展国防教育。

9.指导心理咨询中心工作,加强系部心理咨询室建设,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10.完成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学生工作。